政策简介:持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居住1年以上且持有我市居住证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自2023年4月1日起,七星关区、黔西市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808元/月、6852元/年,其他县区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756元/月、6804元/年。
申请方式: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持有当地户籍或居住证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申报流程:申请→乡镇(街道)在村(社区)协助下组织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城市低保及农村低保非年度核查时段可不开展)→乡镇(街道)初审→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确认→低保金发放。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的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及待遇批准环节均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
申报材料:①申请书;②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③家庭基本情况申报表;④残疾人应提供残疾人证件;⑤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⑥申请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社会保障卡(黔贵人服务一卡通)复印件;⑦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和材料。申请人及有关家庭成员应当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咨询部门及电话:
毕节市民政局:0857-8221975
七星关区民政局:0857-8300780
大方县民政局:0857-5221963
黔西市民政局:0857-4242279
金沙县民政局:0857-7241208
织金县民政局:0857-7638168
纳雍县民政局:0857-3526760
威宁县民政局:0857-6233082
赫章县民政局:0857-3226144
百里杜鹃管理区民政局:0857-4887155
咨询地址:毕节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