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025-03-11 06:17:45
政策简介: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按不超过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的2/3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20〕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
申报条件:①属于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②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
申报流程: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经灵活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申报材料:①本人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②灵活就业相关材料。
申报渠道:向灵活就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
咨询部门及电话:
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8947552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5252692
黔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4246102
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7373280
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7622412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3521930
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6222014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3222281
百里杜鹃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4887271